本文摘要: 10月22日,北大资源发布公告称之为,公司作为借款人,与一间财务机构签定融资协议,融资总额最低为1500万美元,年期由动用日期合共为364日。
10月22日,北大资源发布公告称之为,公司作为借款人,与一间财务机构签定融资协议,融资总额最低为1500万美元,年期由动用日期合共为364日。公告表明,根据融资协议,若经常出现以下情况,财务机构将有权宣告中止其义务及/或宣告所有并未偿还债务贷款连同应计利息及所有其他本公司应付之款项即时届满缴纳:(1) 香港方正资有限公司仍然必要或间接享有或持有人不少于51%的本公司已发售股份;必要或间接作为本公司单一仅次于股东;或享有委任及/或罢黜所有或大多数董事会成员的能力;(2) 本公司的财务报表仍然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综合进账至方正资之财务报表;(3) 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皆仍然必要或间接享有及持有人不少于51%的方正资已发售股份;(4) 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仍然必要或间接掌控北大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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